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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直播手机版在全校开展清理纠正党员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11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学院(部):

为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从政行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谋取私利的问题,推动*310直播手机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根据市纪委《*310直播手机版在全市开展清理纠正党员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工作方案》(郑纪发[2014]7号)的要求,现决定在全市开展清理纠正党员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工作,具体安排如下。(2014年2月12日印发的《*310直播手机版在全市党政机关开展清理纠正党员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工作方案》郑纪发[2014]1号文件同时废止。)

一、清理纠正对象

全校在编和合同制中的党员和干部身份人员,以及离职或者退休不满三年的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

二、清理纠正内容

1.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2.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3.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4.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5.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6.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三、清理纠正方法

此次清理纠正工作主要采取个人自查申报、单位审核公示、中国共产党纪律检察机关监督检查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自查申报

校内各单位组织管辖范围内的所有清理对象,对照清理纠正内容,填写《郑州市党员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自查情况登记表》、签订《个人自查登记和承诺报告书》。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自查表和承诺书、及组织落实情况报告于4月15日下班前报校纪委;正科级以下人员的自查表和承诺书由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自行留存待查。离职或者退休不满三年的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自查表和承诺书由离退休处审核后报校纪委。

(二)审核公示

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自查表和承诺书经*310直播手机版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择日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市纪委、校纪委举报电话和邮箱,受理群众举报。

其他人员的自查表和承诺书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校纪委,此项工作于4月25日前全部结束。

(三)监督核查

校纪委将结合*310直播手机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工作,采取座谈、走访、实地察看、个别谈话等形式对单位组织自查和公示情况进行核查,重点核查是否存在漏报和瞒报情况。同时畅通信访渠道,强化日常监督,对群众举报和相关部门移交的问题线索,严肃予以查处,及时通报曝光,并严格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清理纠正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各党总支书记、直属党支部书记、各部门负责人是清理纠正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率先垂范,抓好落实。

(二)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自查,主动纠正本人及相关利益人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行为;各级党员干部要如实报告,接受监督,防止弄虚作假,漏报瞒报,确保清理纠正工作取得实效。不如实上报者,一经查实,一律给予党政纪处分。

五、举报方式

(一)郑州市纪委廉自办

举报电话:0371-67186461 邮箱:zzslzb.2007@163.com

(二)中州大学纪委

举报电话:0371-68229805 邮箱:zzdxjw001@163.com

附件:

1.郑州市党员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自查情况登记表.doc

2.个人自查登记和承诺报告书.doc

3.组织个人自查申报情况报告(模板).doc

校纪委

201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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