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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直播手机版开展2020年度校内培育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05浏览次数:

*310直播手机版各有关单位:

根据校内创新团队、校内青年创新基金、校内国家级课题培育基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拟对这三项计划项目承担者进行集中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郑州工程技术学院科技创新团队验收考核

(一)验收范围:2017年及其以后年度立项,实施期已满,未完成验收的校内科技创新团队。

(二)验收依据:以校内科技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实施办法和创新团队计划任务书约定的内容、考核指标为主要依据,项目申报书及其他有关资料为辅助依据。

(三)验收材料

1、每个创新团队要认真填报《郑州工程技术学院科技创新团队建设计划总结报告》(以下简称“总结报告”,格式详见附件1)。总结报告要全面阐述团队建设情况、建设目标完成情况、建设资金决算、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

2、纸质材料包含总结报告、任务书、科研成果(总结报告第八条相关附件材料)证明复印件一份。科研成果加目录,汇总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团队名称+负责人姓名)。pdf电子文档的内容及顺序应与纸质文档的内容顺序保持一致。

科研成果以科研管理云平台中登记数据为准,未在科研管理云服务平台中登记的成果不予统计。

3、从财务报销系统中打印该项目经费支出查询凭证列表,由财务处审核并盖章。

(四)上报时间要求

各创新团队于11月21日16:00前将总结报告等相关材料纸质版送至英才校区明德楼C405科技处。电子文档(总结报告、任务书、科研成果)放在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名:团队名称+负责人姓名)发至zzgckyc@zzut.edu.cn。所有报送的复印件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二、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国家级科研项目培育基金结项验收

(一)验收范围:2017年及其以后立项的校内国家级课题培育基金项目。

(二)验收依据:以校内国家级课题培育基金管理办法及任务书约定的目标、内容、考核指标为主要依据,项目申报书及其他有关资料为辅助依据。

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基金资助和项目编号等的论文列入总结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总结报告内容。

(三)项目负责人应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国家级课题培育基金项目总结报告》(附件2)

2、从财务报销系统中打印该项目经费支出查询凭证列表,由财务处审核并盖章。

3、取得科研成果支撑材料的复印件(科研成果以科研管理云平台中登记数据为准,未在科研管理云服务平台中登记的成果不予统计)

(四)有关要求

项目主持人将以上材料,一式一份胶状成册,于11月21日16:00前报送至英才校区明德楼C405科技处,同时报送pdf电子文档(文件名:项目名称+主持人姓名),pdf电子文档的内容及顺序应与纸质文档的内容顺序保持一致。

三、郑州工程技术学院青年创新基金项目结题验收

(一)结项时间

受理材料时间:2020年11月5日—11月21日。

(二)项目范围

2017年及其以后年度立项,实施期已满,未完成验收的郑州工程技术学院青年创新基金项目。

(三)材料报送要求

1、项目负责人撰写郑州工程技术学院青年创新基金项目结项报告(附件3)。

2、项目负责人按“郑州工程技术学院青年创新基金项目结项要求”(附件3)报送结项材料和电子版。

3、项目依托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审核本单位的结项材料。

4、在规定的受理时间内将材料报送至英才校区明德楼C405科技处,电子版发至zzgckyc@zzut.edu.cn。

联系电话:68229135

科技处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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