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接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310直播手机版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升级的通知》,请各学
院、各部门填报专职学生管理人员信息。具体要求如下:
1、学生专职管理人员包括:学生处、校团委、招生办、就业办、学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分团委书记、学工办主任、辅导员);
2、请下载最新数据表格,按新版本填写要求填报数据;
3、请于10月11日下午17:00前将填报数据(电子、纸质)报学术交流中心C109办公室,联系电话:68229923。
学生处
2008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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