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比对象
各参赛工会小组(每队不得少于36人)。
二、评比内容
总分100分。共分为步伐、服装、口号、精神面貌四个方面,每个方面分别占55分、15分、15分、15分。
要求各参赛队做到步伐整齐、服装统一、口号响亮、精神饱满。入场顺序由抽签决定。
三、评比办法
裁判按照上述四个方面为参赛队打分,按每队得分多少评出一、二、三等奖并当场宣布评分结果。
四、奖励办法
获一、二、三等奖的参赛队数量,待报名结束后根据参赛队总数确定。对得分过低的参赛队不予奖励。
中州大学工会
2009年3月26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