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 南 省 教 育 厅
*310直播手机版开展全省大中专院校就业教育与实践
优秀论文和精品课程评选活动的
通 知
各普通高等*310直播手机版、省属中等专业*310直播手机版:
为深入研究新形势下我省毕业生就业工作,提升大中专院校就业指导队伍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提高*310直播手机版职业发展教育与就业指导课程的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河南省大中专院校就业教育与实践优秀论文和精品课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内容要求
1、论文评选以大中专学生就业教育与实践研究为主题。内容要围绕毕业生就业的最新理论、最新实践或急需解决的问题展开,可以涉及职业发展教育与实践、面向基层就业、就业队伍建设、就业工作信息化建设、毕业生就业市场建设、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创业教育与实践等方面内容。题目由作者自拟。
2、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要按照教育部教学大纲要求,以各大中专院校开设的就业指导课内容或省编教材为基础,围绕全程化的教育实践设定教学内容。可以是:自我探索、职业认知、职业决策、职业生涯规划、职业素质与能力培养、创业教育与实践、法律维权、求职应试的方法与技巧、就业形势与政策等方面内容。主题由主讲人自定。
二、评选对象与等级
1、参评对象。各大中专院校从事学生职业发展教育或就业指导工作的专(兼)职工作人员。
2、评选等级及数量。各类奖项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授奖比例按提交论文和课程数量的10%、20%、30%确定评奖名额。
三、材料要求
1、推荐论文必须注释清晰、规范,严禁抄袭,文字控制在3000—5000字。已经发表论文也可以推荐,但须是2008年以后的文章(注明发表的刊物期次及时间)。
2、参评课程要求参评人员提供40-50分钟讲课录像光盘(包含多媒体课件及教案)。讲课录像应能真实反映评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课件及教案应当清晰、明确,符合教育原则和教学过程的一般要求。
3、各参评单位请于2009年6月26日(截稿日期)前,将推荐参加评选的论文一式5份(要求统一使用A4纸,仿宋四号字体,注释统一采用尾注形式),并附加盖公章的论文推荐清单(见附件2)连同电子文稿一起报送;请于2009年7月10日前将参评课程光盘一式2份(包含课件和教案)、附加盖公章的课程推荐清单一起报送。材料一经上报,不得进行修改。评审后,上报资料一律不予退还。
四、评选程序及办法
1、各高校、省属中专*310直播手机版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负责本校论文和课程的收集和推荐。省教育厅成立“河南省大中专院校就业教育与实践优秀论文和精品课程评选工作委员会”(见附件1),负责评选的宏观协调和评审结果的终审。具体评选工作由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评审工作按照“依靠专家、严格条件、公正评审、规范程序”的原则对参评论文和课程进行评选。根据评选工作的需要,将分别组建优秀论文和精品课程评审专家组,进行集中评审。专家组向评审委员提出初评意见,评审委员会最终审定获奖名单,并在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省教育厅发文公布,颁发获奖证书。
五、其他事宜
1、各参评院校要高度重视、统一组织,做好此项工作,确保将活动宣传到每一个就业工作者,形成*310直播手机版就业教育与科研工作的良好氛围,以确保评选活动的高质量、高水平和有序进行。
2、评出的论文和就业指导课程一等奖,作为教学科研成果。评选出的一、二等奖论文,在适当的时候结集出版并向有关刊物推荐发表。评选出的一、二等奖就业指导课程,将在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进行展示交流,讲课人作为毕业生就业指导课程专家纳入河南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专家库。
联 系 人:卢建杰 温晓明
联系电话(兼传真):0371-65795133
E-mail:hnbys604@yahoo.com.cn
联系地址:郑州市农业路28号报业大厦2303室(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就业指导研究部)
邮 编:450008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1
河南省大中专院校就业教育与实践优秀论文和精品课程评选工作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 张光明 省教育厅学生处处长
委 员: 赵国河 省教育厅人事处处长
王亚洲 省教育厅社政处处长
韩小爱 省教育厅高教处处长
吕 冰 省教育厅就业中心主任
杨占军 省教育厅学生处调研员
杨学勇 省教育厅人事处副调研员
吴建中 省教育厅学生处副调研员
附件2
论文(课 程)推荐清单
单位(公章):
姓 名
论文(课程)题目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主题词:院校 就业 论文 课程 竞赛 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9年5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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